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厅开展全省高校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精神,请结合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校园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专项自查自改从即日开始至5月30日结束,并长期坚持日常自查巡查、整改工作。
二、整改范围
学校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校园反恐防暴、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管制刀具、校园安全管理、校园 “三防”建设等重点领域。
三、整改方式
学校成立由保卫、后勤、基建、实验室、学工、信息技术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随时进行安全隐患工作抽查。请各单位、部门开展全口径、无死角安全大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清单,明确问题隐患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形成闭环管理。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规定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做实功、讲实效,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管理水平。
2.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改工作,主要领导要担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及主要领导责任,要靠前指挥,全面摸排。
3.各单位、部门自查自改工作结束后,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要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形成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等。请6月1日前将工作报告上报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