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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3-06 15:05  

各单位、部门:

  春季干旱少雨、风大物燥,历来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建良好的安全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当前安全防范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春季消防安全重要性认识

当前正值春季防火的关键时期,校园安全稳定尤为重要。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校园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二、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活动

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充分利用广播、海报、宣传栏、微信群、公众号平台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多角度、广谱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普及火灾防控、紧急避险及大风天气防火常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火险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设备及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破损电器设备及电源线;清理室内外用电设备周围的可燃杂物,减少火灾诱发因素。同时结合春季火灾特点,抓住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不流于形式、不留死角。  

四、加强校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明火作业管理,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五级以上大风天校园内禁止一切露天动火作业。严禁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在校园内焚烧生活垃圾等物品。提醒教职员工下班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断;禁止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在室内(楼梯口、楼梯间)停放和充电。

五、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

加强对酒精、消杀液(剂)等用于疫情防控的易燃物资的安全检查与管理,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加强燃气、发电设备安全检查和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科学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杜绝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

积极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对本单位、部门的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防止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不得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或改动位置。

七、加强学生住宿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学院、公寓管理办公室要经常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用电习惯,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吉林外国语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明火炉具、吸烟、点蚊香、焚烧杂物;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热锅、电饭锅、微波炉、电暖气、电热毯等电器;使用合格的电器插排,避免因电器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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