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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校园内废旧非机动车及长期停放不使用机动车的通知
2021-05-17 15:12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内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长期停放不使用机动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和环境秩序,使全校非机动车棚(场)、机动车停车场得到合理高效利用,经学校研究,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将联合对校内非机动车存放处及机动车停车场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废旧非机动车及长期停放不使用机动车的认定标准

废旧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棚(场),车身残破、车胎已瘪、链条已生锈、主要部件残缺、落满尘土,较长时间无人使用。

长期停放不使用机动车:长期停放在停车场不使用。

二、废旧非机动车的确认和清理

1、学校将在以下非机动车停车棚(场)临时规划出一处在用非机动车停车位置,请相关师生在规定时间内将非机动车停放到此位置。第8学生公寓北侧、第10学生公寓西侧、第3学生公寓西侧、新味道食堂东侧、第4教学楼后侧(靠地球村侧及靠综合楼侧各一个)。

2.经过确认期后无人认领及在其他位置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学校将视为自动放弃,统一收集处理。

3.请相互转告通知内容。对因请假、外出学习、实习等原因不在校内的师生,请本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辅导员联系相关师生,确认是否有非机动车在校停放,并协助处理。

三、长期不使用的机动车确认和清理

长期停放在停车场,车身残破、车身布满灰尘、车胎已瘪,学校将视为不使用的机动车。请车主在规定时间内驶离校园,且以后不可以在校园内停放。

四、具体时间安排

1.5月175月18日,保卫处在原非机动车停车棚(场)的位置划分出在用停放区、待认领区。

2.5月19日—5月31日,集中认领,请将本人的骑行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外观完好,停到指定的在用停放位置,停放整齐并上锁。(另外,有部分曾经违规停放车辆已经被集中停放到第10学生公寓停车位置,请涉及的学生前往认领。)

3.6月1日-6月4日,学校将对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统一处理。

希望广大师生员工从我做起,自觉、文明、规范骑行、停放车辆,共同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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