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员工:
为了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避免发生校园交通事故,现对机动车驾驶员提示如下。
1.遵守标识。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特别是在转弯、交叉口等区域要减速慢行。
2.限速行驶。校园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人流密集区域需进一步减速。
3.避让行人。校园内行人众多,尤其是在上下课高峰期,驾驶员应时刻留意行人,避免因行人突然横穿道路发生事故。
4.避免分心。确保注意力集中,驾驶车辆时禁止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5.违规处理。对超速行驶、逆行、违章停车等行为,学校将取消车辆入校资格。
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希望广大教职员工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校园交通规则,共同维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初审-孙莉莉
复审-刘云涛
终审-梁继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