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春季干旱少雨、风大物燥,历来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今年春防形势和疫情防控多种因素叠加,校园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落实国家、省市区春季防火工作要求,做好我校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春季消防安全重要性认识。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春季防火的关键时期,校园安全稳定尤为重要。各单位、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各地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增强做好校园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二、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普及活动。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充分利用广播、海报、宣传栏、微信群、QQ平台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多角度、广谱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普及火灾防控、紧急避险及大风天防火常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火险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用电设备及线路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破损电器设备及电源线;清理室内外用电设备周围的可燃杂物,减少火灾诱发因素。同时结合春季火灾特点,抓住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不流于形式、不留死角。
四、加强校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明火作业管理,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校园内禁止一切露天动火作业。严禁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在校园内焚烧生活垃圾等物品。提醒教职员工下班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断;禁止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在室内(含过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停放和充电,禁止在楼内各场所存放电瓶或为电瓶充电。
五、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加强酒精、消杀液(剂)等用于疫情防控的易燃物资安全检查与管理,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加强燃气、发电设备安全检查和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科学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六、杜绝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积极提高师生法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禁止所有车辆停放),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对本单位、部门的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发生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并确保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或改动位置。
七、加强学生住宿安全教育和管理。各学院、公寓管理办公室要经常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用电习惯,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吉林外国语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拉电线、私自使用公共电源;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饭锅、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购买、使用合格的电器设备,避免因电器故障引发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