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职能部门。通过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为学校发展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提供安全服务。保卫处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对保卫工作的部署及要求,检查、监督和指导全校各单位、部门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2.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治安、消防、交通方面的宣传教育及各类安全培训,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3.定期开展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小隐患大事故”、“小事故大舆情”发生。
4.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全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加强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认真做好校园秩序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管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确保校内交通安全。保护校园公共设施,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协调处置校园内突发性事件。负责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处及侦破案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认真做好学校安全防火工作,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防火规章制度、消防档案,指导全校各部门开展安全防火工作。
8.认真做好信息采集与上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9.管理学校师生的户政资料,为师生提供相关户政服务。负责学校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岗工作。负责对校卫队员、更夫的领导与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